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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 关于“英搏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1 20:20    点击次数:179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249      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搏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英搏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3.00 元(含税)。 月 23 日,票面利率为 0.30%。 日,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英搏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35 号”文同意注册,珠 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定对象发行 8,171,597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英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珠海英搏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支付“英搏转债” 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其中:I 指年利息额;B 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 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跟踪评级安排对公司及“英搏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珠 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英搏转债”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经 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英搏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付息为“英搏转债”第一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票面利率为 0.30%,本次付 息每 10 张“英搏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00 元(含税)。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40 元;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0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 付息日如下: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即债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英搏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英搏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的权益登 记日前(包括付息的权益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860880    联系邮箱:enpower@vip.163.com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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